吳郡陳遺,家至孝,母好食鐺底焦飯。遺作郡主簿,恒裝壹囊,每煮食,輒貯錄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賊出吳郡,袁府君即日便征,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,未展歸家,遂帶以從軍。戰於滬瀆,敗。軍人潰散,逃走山澤,皆多饑死,遺獨以焦飯得活。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。 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
謝太傅語真長:“阿齡於此事,故欲太厲。”劉曰:“亦名士之高操者。” 公事不私议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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